经济与管理学院课程负责人工作制度

来源: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时间: 2022-09-16 15:37


课程负责人工作制度

 

为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精神,促进我院专业群建设,建设一批优质课程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加我院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共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院试行课程负责人制度。

一、 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的目的

(一) 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建设一批优质课程

课程建设是教学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实施课程负责人制度的目的是构建教学的组织基础,把教学的管理、研讨和质量监控落实到教学的基本单位上,把课程建设形成常态,充分掌握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做好课程思政建设。形成若干优质课程,积累一批优质教学资源。

(二)以专业群为平台,构建灵活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模块化课程

以专业群为平台,按照宽平台,多方向的建设思路,建设通用的专业公共基础课程和体现特定专业方向的专业核心课程。搭建模块化课程,实现灵活的,能够快速适应市场变化的课程组合模式。

(三) 以课程负责人领衔,建设结构化教学创新团队

课程负责人是课程教学团队的召集人和组织者,要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企业变化,主动对接岗位需求,主动学习信息化教学技术带领课程团队形成教学改革和创新小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小组。各课程团队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灵活组合,形成按专业群搭建的结构化教学创新团队。

(四)完善课程标准,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教学

重新梳理和更新课程标准,围绕课程标准,编制教案、教学课件、教学计划、试题库、案例库等教学相关资料,同一课程实行标准化和规范化教学。

五)突出实践教学特色,提高信息化水平,建设模块化教学资源

    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的,具有本学院特色的工作手册式实训教程。结合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强化实践教学改革 按照模块化建设思路,开发信息化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推进以MOOCSPOC、微课为代表的在线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促进教学信息化手段的开发、运用和推广。强化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建设与使用,鼓励实施翻转课堂与混合式教学。    

六)形成一套科学的、多样化的质量评价考核办法

每门课程形成符合课程特点的质量评价考核办法应充分体现对学生理解、认知、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多层次的考查。建设课程试题库

二、课程负责人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坚守教育初心,落实立德树人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老师。

2.讲师职称以上,热心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好。多年主讲所负责的课程或相关课程,能统筹与把握课程教学内容及重点、难点,熟悉课程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

3.对相应的课程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了解该课程国内外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4. 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技术革新教学模式方法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现代教学技术对教学的促进作用

三、课程负责人的工作内容

(一)制定课程教学规范

1.在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的指导下,按照学校、学院的相关规定开展课程建设工作,将课程思政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课程建设规划,并有计划地积极开展金课建设。

2.组织制定并主持实施课程建设规划,负责撰写课程进度表和教学工作总结。

3.组织制定或修订课程标准。

4.根据课程要求精选教材,加强实训教材建设,包括本课程的教辅和教学参考材料建设;建立或更新课程试题库。

5.制定课程教学规范,如规范课程的教案、作业批改、考试及方式、命题、评分标准、评卷、成绩统计和试卷分析,按时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有关部门等。

(二)组织课程组教科研活动

1. 组织对应课程范围内的教学改革活动和教材教法研究活动,及时研究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教学研究活动,对教学进度安排、教学内容、教材和教学方法进行研究探讨,并做好记录备查。

2.定期(每学期不少于3次)主持集体备课,认真钻研教材,因材施教,提高任课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

3.组织申报对应课程范围内的教学研究项目和教改课题。

(三)实施课程教学质量检查

1.积极实施信息化教学,注重课堂教学环节,提高课程教学效率、效果。每学期向学院展示至少一次示范课,并对该门课程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

2.负责对应课程的检查、教学工作监控和评估。

四、课程负责人实施步骤

(一)选聘

1.课程负责人的选聘工作由所对应的教研室提名,在学院的统筹协调下,由学院负责审定,统一发文公布。

2.课程负责人每学年一聘,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中途如发现不称职或工作平庸、失误,可视情况按程序更换。

3.聘期未满需要更换课程负责人,由教研室提出申请,报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二)实施

1.凡由我院教师承担的所有课程,原则上都要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但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分期分批进行,要先建设专业平台课和专业核心课,后专业选修课。

2.同一门课程无论教师多少,只能建立一个课程组,均属同一课程负责人负责管理。

3.同一门课程至少有两名讲师,组成课程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必须实行“五统一”,即统一课程标准、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材、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命题。

(三)考核

1.课程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情况与绩效由学院负责检查和考核。

2.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

3.在受聘期间,该课程组内若有人出现违纪和教学事故,课程负责人应负领导责任,若本人出现教学事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课程组的考核结果跟年度考核挂钩。

5.学院每年评选一次优秀课程组,并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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